黔東南新聞網訊 “我不是她生的,我為什么要給她養(yǎng)老?”“嫁到你家,你得照顧好,憑什么到你家還受欺負?!薄巴?停!聽我說,千經萬典,孝悌為先。子女對父母的贍養(yǎng)義務,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(tǒng)美德,也是法律對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?!苯眨诶咨娇h永樂鎮(zhèn)調解站派出所民警聯合司法所,工作人員正在耐心調解一起贍養(yǎng)老人糾紛。
事情原來是這樣的:十年前,雷山縣永樂鎮(zhèn)婦女韋某與楊某因雙方喪偶結為夫妻重組家庭,且雙方子女均成家立業(yè)。2015年楊某又因病去世,其孫子患有慢性病,家庭背負了巨大債務,生活雪上加霜。楊某兒子楊某某便出門務工,留下70多歲的韋某無人照顧,而韋某子女由此結下怨氣,又不愿接納韋某,便產生了矛盾糾紛。
1月28日,雷山縣公安局永樂派出所民警在“萬警進萬家”大走訪活動中,進村入戶廣泛開展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工作,得知韋某子女與楊某子女存在贍養(yǎng)糾紛一事后,便第一時間聯合村干部、司法部門進行調解。面對老人無人贍養(yǎng)的尷尬局面,民警在調解過程屢屢受挫,經村干部和老人鄰居介紹了解情況后,找準了問題癥結,及時調整了調解方式。民警和司法干部以保障親情、維護家庭和諧為原則,從“情”與“法”兩個方面入手,將法律責任、村規(guī)民約、父母恩情、家庭和諧等方面融入調解工作中,對雙方動之以情、曉之以理,最終雙方達成了贍養(yǎng)調解協議:韋某由親生兒女贍養(yǎng),楊某某志愿放棄韋某與其父親購買的一套房屋財產繼承權,至此贍養(yǎng)糾紛得以圓滿化解。